魏某供述自己在2021年8月份至10月份之间


发布日期:2023-10-08 15:22    点击次数:118


e95539eb4c53c5789f6d8ca2986e8661.jpeg

2021年12月27日,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根据公安部推送的“两卡线索”,将槐新街道窑头村有重大洗钱嫌疑的魏某传唤到案,经审讯,魏某供述自己在2021年8月份至10月份之间,在网上利用买卖数字货币的方式,收取他人好处费,为他人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进行转账。

01

何为货币数字洗钱?

所谓利用数字货币洗钱,就是嫌疑人在境外平台跟诈骗团伙取得联系,这些诈骗团伙在行骗时直接让受害人将钱打在他们的账户上,他们从中抽取提成后,将剩余金额以购买数字货币的形式打到对方账户,诈骗团伙收到数字货币后进行提现,从而达到洗钱目的。在跟一些诈骗团伙熟络后,他们直接改为线下联系。每天早上他们将卡号发给诈骗分子,当天如果有被骗资金到账,他们经过一番操作,一次“洗钱”便快速完成。

(马来西亚)”谢旻容在我手上,给我3万令吉放人!”

近日,陕西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,成功打掉一个帮助电信诈骗团伙转移资金洗钱的“跑分”窝点,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,并冻结涉案资金240万余元,扣押涉案笔记本电脑一部、银行卡20余张、POS机两部、手机14部以及现金1万余元。

02

民警全力破案

分析研判

办案民警经过对嫌疑人魏某的资金进行分析、研判,梳理出以槐新街道窑头村的张某、城西村的马某为首的洗钱团伙,共计七人。原来,最早张某、马某偶然得知这个“来钱快”的方法,就拉魏某等其他人入伙,最终发展成一个七人“洗钱”团伙。他们利用数字货币的隐秘性及支持境外交易等特点,仅用一部手机足不出户,按照洗钱流水的3%-10%进行提成获利,从2020年10月开始,这个洗钱团伙共洗钱200余万元,获利10万余元。

image.png

实施抓捕

厘清线索后,民警迅速出击,于2022年1月19日将最后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,至此,该七名犯罪嫌疑人的洗钱团伙全部到案并办理刑事强制措施,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